梁河县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简报
(第一期)
梁河县召开环保督察工作安排部署会
为迎接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于2016年7月15日正式进驻云南省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环境保护督查工作,梁河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于
会上安排县环保局局长传达学习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查组督察云南省工作动员会及德宏州工作动员会议精神。并使各职能部门明白此次环保督察工作重点和工作要求。
最后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赵加德副县长提出了三点工作安排和要求。一是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此次督察工作;二是要与此次环保督察工作为契机,大力整治环保违法行为,加大打击力度,对环保信访案件要件件有落实,事事有答复;三是要加大环保督察宣传力度,让全县各族群众关心环保,重视环保,养成绿色生活习惯,共同创建我们的生态美好家园。同时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对照中央督察组要求的资料清单,严格自查,认真梳理,没有落实到位的,要及时完成整改;完善迎检资料,确保迎检资料齐全、数据准确,符合督察要求,要主动接受督察,全力配合督察,如实汇报情况,绝不遮掩问题,对存在问题能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逐条落实,不能立即解决的限时整改,对环境问题突出的地方,该约谈的约谈,该追责的追责,切实推动我县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贯彻落实。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