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对驻村扶贫工作队员的管理,充分发挥驻村扶贫工作队员的作用,更好地推动脱贫攻坚工作的开展,梁河县采取“三部曲”措施抓实扶贫工作队员管理。
科学制定测评办法。根据《云南省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召回办法(试行)》要求,及时制定了《梁河县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季度综合测评办法(试行)》,进一步细化量化测评评分标准。对驻村扶贫工作队员的驻村情况、履职情况进行测评。
严格组织评定把关。为切实把能力不足、作风不实、履职不力的队员召回,县联席办和各乡镇党委对测评情况进行严格把关,结合日常工作表现情况确定上报召回工作队员名单,并将测评结果进行排序和公示。第三季度共确定召回驻村工作队员5名。
强化测评结果运用。根据《云南省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召回办法(试行)》要求,对5名被召回驻村扶贫工作队员进行诫勉谈话,并将被召回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名单进行全县通报,督促各工作队员认真履职,引导全体驻村扶贫工作队员更加积极主动抓好工作落实,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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