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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河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关于举行对“芭芘酒吧”(歌舞娱乐场所)行政许可听证公告第1号

浏览量:8181   作者:  日期:2017/2/17

               梁河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关于举行对“芭芘酒吧”(歌舞娱乐场所)行政许可听证公告

(第1号)

为了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促进社会公平、公正,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及周边居民提出的要求,决定举行对“芭芘酒吧”(歌舞娱乐场所)行政许可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芭芘酒吧”(歌舞娱乐场所)行政许可是否适当,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定于2017年2月28日(星期二)在梁河县文体广电旅游局4楼会议室举行。

三、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和旁听人

(一)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

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名额为17人,其中:1.部门代表10名;2. 县人大代表2名; 3.公众代表名5名。

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县文体广电旅游局邀请产生。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名额为5人以内,在申请作为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而未被选取的人员中确定。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凡在本县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均可向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报名,申请作为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采用来人或来信、传真、电话报名方式。报名信函寄至梁河县文体广电旅游局(邮政编码:6792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听证报名”字样;报名传真0692—6164987; 报名电话0692—6163112;6161233报名人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化程度、居民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

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2月15日17时30分。

五、听证会参会通知

梁河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将于2017年2月16日前,核实并确定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和旁听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并张贴公布第2号公告,公布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听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经确定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联系人:杨  妮

联系电话(传真):0692-6161233;0692—6163112

    特此公告

 

梁河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2017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