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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梁河县人大常委会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浏览量:4808   作者:  日期:2017/3/3

附件1-8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县人大常委会是县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对县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梁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1.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2.领导或者主持梁河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3.召集梁河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4.讨论、决定梁河县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5.根据梁河县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梁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6.监督梁河县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梁河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7.撤销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不适当的决议。

8.撤销梁河县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9.在梁河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县长的个别任免;在县长和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梁河县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10.根据县长的提名,决定梁河县人民政府局长、委员会主任、科长的任免,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11.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12.在梁河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县长的职务;决定撤销由梁河县人大常委会任命的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13.在梁河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14.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二)主要工作

 2016年,县人大常委会把事关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社会普遍关注、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监督重点,切实增强监督实效。全年共举行常委会会议8次,主任会议12次,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26项,组织州、县人大代表视察2次,做出决议28项、决定14项,审议意见24项。服务发展大局,切实加强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科学决策,依法开展重大事项决定和人事任免工作;多措并举,强化措施,切实抓代表服务工作;强化上下联动,全方位做好宣传工作加强自身建设,提升素质能力。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一)预算编制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根据财政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的总体要求,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做到“四个确保”,即保工资、保民生、保运转、保稳定”;加强财政资金支出管理,强化财政专项资金和项目资金管理,为实现年初的各项目标任务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二)预算编制基本原则

1.依法理财原则。按照公开、公正、透明的要求,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行为。编制预算时做到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体现国家和我州有关方针政策。

2.真实完整原则。预算数据真实、完整、准确。

3.结构优化原则。有效整合财政资金,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等公用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4.收支平衡原则。预算编制做到收支平衡。严格执行增收节支、理性节约的各项规定,坚持统筹兼顾,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

5.公开透明原则。加强预算法律法规宣传,做到政策制度公开透明;明确预算编制各阶段重点工作;建立健全预算信息公开机制,有序推进预算信息公开。

(三)预算编制方法

1.职工工资,根据单位编制和法规政策,按现行工资标准计算核定。
    2.一般公用经费实行定员定额管理,根据我单位的人员配置,统一按支出定额按规定标准核定。
    3.项目支出根据我单位2016年实际支出情况以及我单位制定的2017年全年主要工作任务进行核定。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梁河县人大常委会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即梁河县人大常委会财政全供给单位,属于行政单位。部门在职人员编制22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事业编制4人。在职实有29人,其中:财政全供养29人。离退休人员3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梁河县人大常委会财务总收入621.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21.12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17梁河县人大常委会财政拨款收入621.1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21.1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21.12万元(本级财力621.12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17梁河县人大常委会预算总支出621.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0.27万元,占总支出的86.98%,项目支出80.85万元,占总支出的13.02%。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101”支出,主要反映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内外交流交往及联谊接待费、财经委指导和培训乡镇预决算及预算调整工作经费、各委室经费、财经委员会履职经费、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代表工的支出221-02”支出,主要反映住房公积金的支出;“208-05”支出,主要反映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208-08”支出,主要反映单位遗属人员的死亡抚恤金补助支出。

  1. 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梁河县人大常委会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40.27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4.02%;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5.98%。与上年对比增加24.3%,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工资改革后工资福利支出的增长,加之单位实有人数的增加导致人员经费比去年有所增长

  2. 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梁河县人大常委会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0.85万元,分别是内外交流交往及联谊接待费、财经委指导和培训乡镇预决算及预算调整工作经费、各委室经费、财经委员会履职经费、人大常委会委员履职经费、县代表活动经费6个方面的开支。与上年对比1.1%,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由于机构调整,县人大常委会由原来的六委一室变为七委一室,致使各委室经费增加;以及云南省第十二届二十七次常委会会议通过云南省下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梁河县由原来的17人,增加到27人。致使县乡人大换届后,人大常委会委员履职经费增加。

 [附件: 梁河县人大常委会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预算表

 

 

 

梁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7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