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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失业保险稳定岗位补贴政策问答

浏览量:11250   作者:  日期:2017/4/20
 

根据《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德政发〔2015164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力度,更好地发挥失业保险稳定岗位促进就业作用,切实帮助企业解决难题、渡过难关。结合我州实际,特制订本政策问答。

1稳岗补贴适用的企业有哪些?

答:对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或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的所有企业。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社会团体、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等组织。



2企业申请稳岗补贴应同时具备哪些条件?

答:一是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环保政策;二是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三是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统筹地区城镇登记失业率;四是企业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



3稳岗补贴的补贴标准如何确定?

答:按照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45%40%三类标准给予稳岗补贴。

1)按50%申报补贴,在实施兼并重组、化解产能严重过剩、淘汰落后产能期间,需经政府相关部门(含行业主管部门)批准或认定。

2)按45%申报补贴,企业平均工资连续3个月低于统筹地区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且当年参保人数比上年减少不超过5%

3)按40%申报补贴,仅需满足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统筹地区城镇登记失业率唯一条件(注:2015年全州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77%)。

4裁员率是如何计算?

答:裁员率的计算是以上年末职工人数和上上年末职工人数作对比计算产生,其中应扣除企业职工因退休、死亡及劳动合同期满等正常减员的人数。

5企业每年申报稳岗补贴的时间如何安排?

答:根据资金拨付和管理需要,企业按40%50%两类补贴标准申报的时间安排:每年1月-10月;根据州社会平均工资的公布时间,企业按45%补贴标准申报的时间调整为:每年4月-11月份。

6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可以跨年申请吗?

答:不能。根据省厅工作安排,失业保险稳岗补贴不得进行跨年申报,1年内只能享受1次。

7失业保险稳岗政策执行期限是多久?

答:根据文件规定和省厅安排,企业稳岗补贴政策执行到2020年底。

8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的资金用途有限定吗?

答:有。稳岗补贴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

9申报稳岗补贴的地点如何界定?

答:企业可向失业保险参保地(失业保险缴费地)的县(市)就业服务中心申报稳岗补贴。

10、企业申请稳岗补贴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答:(1)申报稳岗补贴的申请。主要内容包括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失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减员情况、稳定员工队伍措施、申报项目及金额。

  2)申请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企业营业执照;

  4)企业财务人员会计从业资格证复印件;

  5)《德宏州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申请审批表》

  6)企业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的相关凭证。

  7)使用稳岗补贴的相关材料:给予职工生活补助的人员名单和金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种类、人员名单和金额;培训人员名单和资金预算。

  (8 失业保险参保所在地的县市区失业保险经办(就业)机构规定的其他资料。


11
、企业可以通过哪些途径了解稳岗补贴政策?

答:企业可以通过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申请稳岗补贴的各类表格及相关资料,还可以通过以下经办机构咨询稳岗补贴政策。

序号

经办机构

联系电话

办公地址

1

芒市就业服务中心

2121267

芒市仙池路55

2

梁河县就业服务中心

6161357

梁河县政务服务大厅

3

盈江县就业服务中心

8969879

盈江县平原镇永盛路56

4

陇川县就业服务中心

7105778

陇川县三象南路78

5

瑞丽市就业服务中心

4151962

瑞丽市广母路53

6

州就业服务中心

2272733

州政务服务大厅A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