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办公室、财务、纪检监察等相关人员担任成员的“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小金库”问题整治工作的领导。
二是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梁河县进一步推进“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工作专题会议和相关文件精神,开展党规党纪学习教育,要求各所股室深刻认识“小金库”问题的严重性、危害性和开展整治工作的必要性,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要求上来,把握要点、严守规定,以2017年4月15日为时间节点,认真开展自查,发现问题主动申报、主动整改。
三是认真开展了“小金库”专项整治工作,围绕“七个严禁”,对全局预算、资产、政府采购和财务会计管理等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确保清理工作不走过场、不留盲区、不留死角。经清理检查,我局无违反法律和相关规定私设“小金库”的行为,并按时上报自查自纠报告和相关报表。
通过开展此次“小金库”整治工作,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完善财务管理,加强法源头预防,促进司法局党风廉政建设。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