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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河县林业局2017—2018年省级农村能源项目省柴灶采购招标公告

浏览量:5557   作者:  日期:2017/6/5
经梁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受梁河县林业局委托,现就梁河县林业局20172018年省级农村能源项目省柴灶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具有合法有效经营资格且有供货及合同履行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简介

(一)交易编号:LHCG2017-18       

(二)采购项目:梁河县林业局20172018年省级农村能源项目省柴灶采购。

(三)采购内容:省柴灶,其技术参数及性能要求见表:

产品名称

技术参数、性能要求

计量单位

省柴灶

灶膛上口直径≥41厘米;热效率≥30%;灶膛内具有拦火圈和回烟道装置;燃烧室具有二次进风装置;灶门装置板材厚度≥2.0毫米;出烟道装置制作材料厚度:铸件≥2.0毫米,板材≥1.2毫米;灶体符合NY/T 10012006要求;烟囱内径≥8厘米,高度≥2米,镀锌管制作,管壁厚度≥0.8毫米。

(四)采购数量:梁河县2017-2018年省级农村能源项目实际下达的省柴灶数量。

(五)项目完成(供货)时间:2017年项目完成时间为20171231日止;2018年项目完成时间为20181231日止。

(六)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的梁河县域内。

(七)最高控制价:每台综合单价不高于480.00元;

(八)资金来源:项目财政补助资金及受益农户自筹资金。

(九)付款方式:项目补助资金每户300元由中标企业在指定地点安装施工调试结束,由中标企业先行垫付于农户,待项目竣工县级组织验收合格后按合同约定兑付;农户自筹资金部分,由中标企业在指定地点安装施工调试结束后,受益农户一次性结算付清。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必须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开户许可证》。

(三)投标产品应具有质检部门出具的质检报告及热效率检测报告。

(四)代理商参加投标的,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次投标的唯一授权书。(若生产厂家投标,则不能授权经销商投标;若生产厂家不投标,则可授权且只能授权一家经销商投标,授权多家经销商则全部视为无效投标)

(五)投标人所投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如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投标人及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

(六)此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和分包。

  (七)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具有德宏州内现场自测热性能的照片和按照NT/T8-2006标准由当地林业或质检部门人员参与,并经见证人签字、县市农村能源站盖章的企业自行测试省柴灶热性能试验报告。投标人有意愿参加梁河县现场自测热性能的,于20176 23 日前,向招标人递交书面申请,并按要求自带产品到招标人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自测热性能,符合标准的由梁河县林业或质检部门的见证人员签字,梁河县农村能源站盖章出具企业自行测试省柴灶热性能试验报告(无论测试结果符合或不符合标准,企业必须全额承担自行测试的所有费用)。

三、投标语言:采用中文。

四、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工本费:

(一)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6 5 日—20176 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二)招标文件售价: 800/份,由招标代理公司收取,售后不退。

(三)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梁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一楼。

(四)报名时请提交以下证照: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所投产品质检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热效率检测报告》;

3、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4、无犯罪行贿受贿查询函;

5、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厂家针对本项目产品授权委托书;

6、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上述资料13提交复印件加盖红章,46提交原件。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一)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76 2608 30 分;

(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6 2609 00 分;

(三)开标时间及地点:20176 26 09 00 分,开标地点:梁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相关费用及保证金

(一)相关费用:本招标项目由中标单位向招标代理公司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叁仟元整( 3000元)。

(二)投标单位须交纳投标保证金:叁仟元整(3000元),由投标人在开标前三天从公司基本账户电汇或转账汇入采购人指定账户,不接受现金或现金转入,并注明清楚参与投标的项目名称。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银行:农行梁河县支行振兴分理处

户名:梁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24132601040005056

财务室联系电话:0692-6168266

提交时间:以专项账户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未按时到账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

注:1、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划出;

2、拒绝私人账户汇款及银行存现金;

3、请潜在投标人在跨行转账时考虑以下因素:按照人民银行相关规定,跨行转账在工作日下午4点半前办理手续,可以保证实时跨行到账。

4、投标保证金可以以电汇或者转账单据作为交纳凭证,同时在单据上要注明投标项目名称。

六、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人:梁河县林业局 

联系人:董先生    电话:0692-6163407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大昌招标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腾冲市腾越镇山源社区茶苑小区290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0875-5183858  18314536267

七、采购信息发布及结果公告网站

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德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梁河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梁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云南大昌招标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6月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