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更正信息:
(一)原公告中:
一、招标项目简介
(七)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具有德宏州内现场自测热性能的照片和按照NT/T8-2006标准由当地林业或质检部门人员参与,并经见证人签字、县市农村能源站盖章的企业自行测试省柴灶热性能试验报告。投标人有意愿参加梁河县现场自测热性能的,于2017年6月23日前,向招标人递交书面申请,并按要求自带产品到招标人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自测热性能,符合标准的由梁河县林业或质检部门的见证人员签字,梁河县农村能源站盖章出具企业自行测试省柴灶热性能试验报告(无论测试结果符合或不符合标准,企业必须全额承担自行测试的所有费用)。
更正:经招标人确定,此条款不作为报名条件,投标人在报名时不需提交上述相关测试材料证明文件。但在2017年6月23日前,投标人须完成此条款中相关测试并将证明材料附于投标文件中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作为废标处理。其余内容不变。
二、本次公告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梁河县林业局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大昌招标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董保相 联系人:杨明钏
联系电话:0692-6163407 联系方式:18314536267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