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7日,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景智富以小河头水库县级河(库)长身份,率县发改局和统计局主要负责人、县水利局工作人员到小河头水库调研相关工作。小厂乡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陪同调研。
景副县长到水库后,对水库大坝,输水、泄洪隧洞闸门等设施进行了察看,并详细询问了水库建设管理、库区征占地及库区周边的污染情况。随后,专门召开会议研究,在听取了县水利局和小厂乡开展小河头水库推行河长制工作的相关汇报后,景副县长指出,全面推行河长制,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加强河湖管理保护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县级相关部门及小厂乡一定要按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做好这项工作,保护好水库周边的青山绿水,为子孙后代留下宝贵财富。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