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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梁河县防震减灾局决算公开说明

浏览量:3378   作者:  日期:2017/10/23

梁河县防震减灾局

2016年决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梁河县防震减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防震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地震行业标准。

(二)组织编制全县防震减灾规划和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建立地震监测预报工作体系。按照省、州地震监测台网(站)建设规划,负责全县地震监测台网(站)及信息系统建设;开展地震预测预报研究,制定长、中、短、临地震预测预报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群测群防工作管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

   (四)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震灾预防工作体系。负责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及抗震设防要求的监督管理;管理全县的地震灾害预测;制定梁河县地震应急预案并检查落实情况;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并按照有关规定审核防震减灾宣传报道。

(五)会同建设部门编制全县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草案;会同建设部门开展农村民居建筑工匠抗震设防技能培训;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农村民居抗震基础数据库。

(六)承担县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的办事机构的职能;负责震情和灾情速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地震灾害调查与损失评估;参与制定地震灾区重建规划。

(七)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地震紧急救援工作体系。提出地震应急救援指挥技术体系的长期发展规划;开展地震应急演练。

(八)承担全县地震行政诉讼工作;负责地震技术标准的宣传、贯彻、实施和执行监督。

(九)承担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通过大坪子温泉数字化观测站作为我局的主要观测手段和观测点,自观测以来,应震效果较好,也在预报中得到广泛应用。其主要观测气氡、气汞、气象三要素。我局认真按照台站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要求坚持每周到观测站检查一次,加强台站管理和运行工作,做好数据的分析、处理工作提高观测质量。同时,强化强震台的运行管理,确保省局数据的收集和运用工作。

确保了宏观点的正常运行及作用的真正发挥。并将落实情况上报州局及县委、县政府。同时进一步明确了各乡镇的分管领导和防震减灾助理员,及 “三网一员”人员。

为进一步提高公众防震减灾意识,我局仍然把宣传工作作为防震减灾工作的重点和长期性来抓,我们充分利用防灾减灾宣传周、综治维稳宣传月、民族节日、安全生产月及党员活动等广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宣传。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6年防震减灾局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防震减灾局实有人员编制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人(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梁河县防震减灾局2016年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门  梁河县防震减灾局2016年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防震减灾局决算总收入68万元,2016年决算总收入79.8万元,与上年数对比增加11.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行政运行工资调整一部分。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总支出83.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9万元,占总支出的85%;项目支出12.67万元,占总支出的15%,与上年对比增加6.1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工资支出。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单位机构、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67万元。比2015年减少6.13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项目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防震减灾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7%。与上年对比增加3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6%。

 “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防震减灾局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2.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3万元。

2016“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0.1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进一步严格公务接待审批手续,规范公务接待活动

(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防震减灾局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5万元。其中:运行维护费1.05万元,比2015年决算减少0.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防震减灾局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45批次,400人,接待费开支1.3万元; 外事接待0批次,0人,接待费开支0万元。公务接待费和2015年决算数相等,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领导开支。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1、基本支出的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三公”经费:按防震减灾局、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三公”经费决算数:指省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含上年结转结余和当年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

 

附:2016年决算表                  

                                  

                                  梁河县防震减灾局

                 2017年10月23日

[附件: 2016年梁河县防震减灾局部门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