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贫困退出机制实施方案》(云厅字〔2016〕11号)、《云南省贫困退出考核实施细则》(云贫开发〔2016〕40号)、《德宏州贫困退出机制实施方案》(德办发[2016]35号)、《德宏州贫困退出机制实施方案补充通知》(德办发[2016]61号)及德宏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17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德贫开办发〔2017〕57号)制定的贫困乡退出标准,曩宋阿昌族乡已按民主评议程序进行了脱贫退出自检自评,梁河县组织人员对拟脱贫退出的曩宋阿昌族乡涉及脱贫退出相关指标进行了审核,相关指标均已达标。同意将曩宋阿昌族乡拟定为2017年度脱贫退出乡。如有异议,请从即日起7日内向县人民政府提出意见。
监督电话:0692—6161371
梁河县人民政府
2017 年 12 月8 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