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召开法治政府建设规划暨实施方案(2016-2020年)编制和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会议。会议对《梁河县法治政府建设规划暨实施方案(2016-2020年)》(讨论稿)进行讨论,并对我县政府法律顾问推广工作进行部署。县委常委副县长陈绍攀、县法制办主任李智超、县直各单位领导参加了会议。
会上,陈绍攀对我县法治政府建设规划暨实施方案(2016-2020年)编制和政府法律顾问提出要求。一、务必高度重视梁河县法治政府建设规划暨实施方案(2016-2020年)编制工作。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一项全局性的、基础性的工作,是党的十八大确立的重要目标之一。县直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使命感、紧迫感和责任感,充分认识科学编制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实施方案,部署年度重点工作,对带动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深入开展具有重要的作用。充分认识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县重要内容,是顺利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的重要保障,对梁河县法治政府建设规划暨实施方案(2016-2020年)提出有针对性的修改意见。县政府法制办,要认真征求各方意见,对部门提出的意见建议做好梳理,严格按照重大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五大法定程序规定开展编制工作,确保编制质量。二、关于政府法律顾问推广工作:(一)要充分认识法律顾问制度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当前,我县正处在实施“十三五”发展规划、加快建设的关键时期,县政府各部门处在政府体系的前沿和一线,作为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重要执行者,需要直接面对和回应群众的各种利益诉求,需要及时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需要应对纷繁复杂的涉法涉诉事务。政府工作随时随地都涉及到正确处理好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和政府系统内部上下之间、部门之间的关系,而这些关系越来越表现为各种类型的法律关系。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既是坚持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迫切需要,也是提高政府依法决策水平的重要保障,更是积极应对和妥善化解各类复杂问题的重要举措。(二)认真履行好政府法律顾问职责。县政府法制办公室要做好政府法律顾问的选聘和引导管理工作,政府法律顾问要心怀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这个大局、发挥参谋和助手两个作用,处理好工作与学习、分工与协作、原则性与灵活性、质量与效率、谨言与慎行五个关系。切实发挥履行政府法律顾问的各项职责。(三)切实发挥政府法律顾问的作用,各乡镇、各部门,特别是各主要经济和执法部门也要积极创造条件聘任本部门的法律顾问,全面提高政府依法决策和行政执法水平。建立法律顾问列席县政府常务会议等重大决策会议制度、法律顾问集体会商制度和推行重大决策事项法律顾问参与咨询制度,力促县政府行政决策和管理行为民主化、科学化、法制化。各镇各部门要全力配合县政府法律顾问开展的各类调查研究,如实提供各类数据信息,协助县政府法律顾问了解部门的规定和行政案件情况,了解行政管理工作的现状和问题,为实现跨越发展、加快建设法治梁河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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