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中共梁河县委政策研究室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中共梁河县委政策研究室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中共梁河县委政策研究室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职能参照县委批准的“三定”方案;
中共梁河委政策研究室与中共梁河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挂包帮”“转走访”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合署办公。
中共梁河县委政策研究室是为县委决策服务、从事综合性研究的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⑴根据县委指示,起草县委主要领导和县委其他领导的重要讲话稿、文稿;参加起草或组织协同县级有关部门共同起草、修改县委重要文件、文稿。⑵根据县委的意图和工作部署,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组织本室或协同县级有关部门、就县委关注的经济、政治、文化、党建等方面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供县委决策参考。⑶调查了解各部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及时向县委反映新情况、新经验,并提出相关建议。⑷完成上级及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是从事县委、县政府农业农村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综合研究部门,主要职责是:⑴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指导各乡镇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业务工作;筹办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农业农村工作综合、专题会议和涉农重要活动。⑵牵头起草县委、县政府农业农村工作和新农村建设的文件、领导讲话等重要文稿;负责组织涉农部门进行农业农村工作的政策调研,会同县级有关部门对农业农村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决策进行研究;负责起草全县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及新农村建设的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草案。⑶ 牵头全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负责全县新农村建设村(特色村、省州县共建村、州县共建村)的规划、计划、资金安排、项目落实、组织实施工作和督促检查工作。⑷ 履行县委新农村建设工作队办公室职能。配合组织部门开展新农村建设工作队选派和评比工作;负责全县下派新农村建设工作队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工作队及指导员培训、各种信息交流、宣传工作。⑸对全县农业农村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方针、政策贯彻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掌握和反映农业农村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工作动态与信息,总结、宣传和推广先进典型。⑹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改革办主要职责为:负责处理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工作,组织开展全面深化改革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统筹协调有关方面提出的改革工作方案和措施;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领导小组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研究处理有关方面提出的重要改革事项和相关请示,向领导小组提出建议;收集汇总有关改革问题的信息资料;联系有关研究机构和专家学者就改革重要问题进行研究和咨询;负责领导小组的值班联络、会议组织、简报编印、资料管理等工作;负责完成县委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挂包帮”“转走访”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的具体行动,是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举全省之力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一系列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是向贫困发起全面总攻、夺取脱贫全面胜利、实现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有力保障. 负总责,统筹、协调、监督、推动总体工作,协调服务好各项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中国共产党梁河县委员会批复《关于县委政研室机构改革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批复》(梁复[2002]41号)文件,梁河县委政策研究室为党委工作部门,正科级,行政编制3名,工勤编制1名。核定领导职数主任(正科级)1名、副主任(副科级)1名,内设2个职能科室,即:办公室、政策研究室科。2011年11月根据梁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梁河县委政策研究室加挂牌子的通知》(梁机编[2011]32号)文件,加挂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委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5年2月和12月梁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同意梁河县委政策研究室加挂中共梁河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的批复》(梁机编[2015]1号)和《关于同意县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政编制的通知》(梁机编[2015]16号)文件,同意加挂加挂中共梁河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和增加1名行政编制。2016年1月梁河县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关于下达2015年带编招录相关编制的通知》(梁机编办[2016]1号)文件,下达政研室1名编制。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力在发挥以文辅政职能上下功夫。一是根据省委政研室调研主题,撰写完成了《梁河县人口较少民族和直过民族现状分析以及帮扶对策研究》。二是与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共同编撰了《梁河县脱贫攻坚政策100问》。三是积极参与《梁河县惠农政策汇编》的编撰工作,并结合农村发展存在问题,撰写完成《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存在问题和对策》、《梁河县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典型案例》等多篇文稿。四是与县委组织部共同起草完成了《梁河县基层组织绩效考核管理办法》五是起草了《梁河县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政策方案初稿》。六是根据县委、县政府领导安排,立足梁河实际,认真筹办了2017县委农村工作暨全县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等各项会议6次,有效发挥了政研室参谋助手作用。七是结合各类热点、难点问题,撰写上报各类工作信息、简报82篇,上报各类亮点材料21篇,其中:县级媒体采纳15篇,州级媒体采纳6篇。
(二)注重协调,狠抓落实,切实抓好全县“三农”工作。积极发挥县委农办职责,及时组织召开“三农”工作研究部署会、“三农”考评数据分析会等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各项涉农工作存在问题和安排部署各阶段工作任务,全年共组织召开研究部署会2次、“三农”考评数据分析会议4次,有效推进了各项考评指标的落实。并结合实际,及时制定印发了《梁河县农业农村暨“三农”综合考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确了职责分工与各个阶段工作重点,确保“三农”考评各阶段性工作目标详实,整体工作规范有序。
(三)注重实效,突出亮点,认真抓好新农村建设。一是认真组织实施2016年美丽宜居乡村建设项目。2016年共实施美丽宜居乡村建设项目点10个,其中:省级重点村4个,州县共建点6个。项目计划总投资733.98万元(省级财政投入180万元,州级财政投入160万元,县级财政投入320万元,整合资金69万,自筹4.98万元)。截止2017年6月底,10个项目建设点已全部竣工,并严格按项目建设质量要求进行了县级验收。二是认真组织实施好2017年美丽宜居乡村项目申报、建设工作。根据美丽宜居乡村项目建设“缩点增资”规划要求,2017年,我县美丽宜居乡村建设项目共4个点,均为省级重点村。每个项目村投资165万元,项目计划总投资660万元,(省级财政补助180万元、州级财政补助160万元,县级财政配套320万元)。目前,4个项目建设点施工队已全部进驻项目点施工,项目建设内容已完成60%。在项目建设中,县委新农办通过“四亲自”、“三落实”积极发挥部门职能职责。
(四)抢抓机遇,主动作为,认真抓好全面深化改革工作。
一是通过积极向各部门多次征求2017年改革任务,及时研究制定了2017年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工作台账,进一步明确了2017年涉及全县9个专项小组38个部门81 项改革举措112项可检验的改革成果形式。二是及时组织召开2017年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三是定期组织九个专项小组对各项改革任务进行单项督察和专项督查,详细掌握了九个专项小组涉改单位各项改革任务推进情况,形成专项督查报告9份。四是强化宣传,2017年报送改革简报20期,改革专报9期,亮点材料9期,改革信息18条,其中:德宏信息网采纳10条,州委改革办推广宣传2篇,德宏团结报报道宣传2篇。
(五)强化职能,服务基层,扎实推进脱贫攻坚“挂包帮”“转走访”工作的顺利开展。2017年政研室5名干部职工与挂钩村9户42名贫困人口建立结对帮扶机制,指导挂钩村开展各项工作21次,开展困难户精准识别调查16次。一是通过整合项目与资金,扎实推进挂钩村路网、电网、水利设施建设,使村庄环境、卫生条件明显,帮助龙塘村解决工作经费10000元。二是积极落实各项惠民扶持政策,动态帮扶成效明显。帮助寸永周等7户挂钩户协调临时救助资金10500元;帮助6户有建房需要的挂钩户申请易地扶贫搬迁建房贷款360000元;帮助岳太安户购买12头仔猪、2头能繁母猪;通过开展慰问活动,春节、“七·一”建党节共慰问困难群众20户,送去慰问金4000元。
(六)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强化主体责任,以严的作风促进工作的有效落实。一是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研究制定工作计划,及时成立了领导小组,2017年共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研究部署工作会议7次,共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11次,其他各类学习24次,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廉政知识测试以及各类普法考试共计80余人次,领导班子带头上廉政党课3次,开展“谁分管谁谈话”共15人次,组织参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2次,组织开展干部教育培训2人次,上报告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有关报告2份,签定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7份,完成干部在线学习2人次。二是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2017年共开展集中学习24次,讲党课4次,干部职工学习笔记共计200余篇,撰写心得体会21篇,参加德宏州党规知识“微测试”以及各类普法考试共计80余人次。三是认抓好县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今年3月,县政府向我室(办)交办了县十八届一次人代会代表建议6件。接到办理任务后,我室(办)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办理,截至目前,所有建议均已办理完毕,实现办复率100%,满意率100%,解决率50%。四是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切实提高工作效率,较好的完成了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 5人,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行政实有5人,工勤2人。其中:财政全供养 7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9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37.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7.8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37.8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37.88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7.88万元(本级财力137.88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37.8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37.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7.8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201-31-01行政运行54.03万元,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201-3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万元,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208-05-01归口管理的象征单位离退休70.5万元,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221-02-01住房公积金8.35万元,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主要用于“301”工资福利支出59.27万元,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等。“302”商品和服务支出8.65万元,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退休费69.96万元,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以及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补贴。(其中:基本支出137.8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无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按既定政策标准则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中共梁河县委政策研究室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137.8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37.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7.8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基本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
2018年用于保障县委政研室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7.88万元.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59.2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2.99%;办公费、水电费、会议费、工会经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8.6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27%;退休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9.9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0.74%。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加40.19万元,增加41.14%。增加原因一是人员增加,二是完善规范津补贴。
(二)项目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
2018县委政研室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预算减少5万元,减少100%。减少原因是财政未安排项目预算。
(三)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情况
2018年县委政研室公车购置和公车运行维护费无预算,与上年对比增加0万元;公务接待费与算0.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0.2万元,减少原因是经费使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规定;因公出国(境)费无预算,与上年对比增加0万元。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8年县委政研室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8.65万元,比上年增加6.7万元,增长343.59%,主要原因一是增加工作经费5万元,二是退休人员工资经费标准上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