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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河县公安局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19年第6次集中学习暨“忠诚可靠守纪作为专题教育活动”2019年6月集中学习研讨会议

浏览量:13332   作者:  日期:2019/7/1

    2019年6月28日上午,梁河县公安局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19年第6次集中学习暨“忠诚可靠 守纪作为专题教育活动”2019年6月集中学习研讨会。县局在家党委班子成员、各警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会,会议由梁河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杨立彬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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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李江发带领参会人员学习了“枫桥经验”和新时代“枫桥经验”相关知识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就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作出的重要指示;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政委张俊领学了《云南省公安机关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
    参会人员以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为主题,结合梁河公安工作实际,就如何抓好“枫桥式派出所”创建工作的意见建议等方面进行了积极地发言交流和讨论。
    杨立彬局长就如何抓好下步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进一步明确学习的目的意义。参会的领导干部要利用各种形式自己学习,真正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如火印刀刻、真正入脑入心,用以指导工作。二、在长期和经常上下功夫,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要按照县委提出的“基层党建创新提质年”、州委提出的“全面修复和重构风清气正政治生态推动德宏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各项要求,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从“长”和“常”抓起。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开展。三、严密党内政治生活规范,进一步正风肃纪。班子成员、党员干部要严于律己、率先垂范,带头弘扬优良传统和作风,坚决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按照思想不松、势头不变、力度不减的要求,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公安工作全过程。四、强化监督落实,进一步推进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认真执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带头落实“两个责任”,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的有关规定,同时将家风家规作为加强党员干部廉政教育的一个重要抓手,以家风家规建设助推廉政教育,筑牢党员领导干部“防火墙”,以实际行动给全局作出表率。

文章来源: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