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政府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四项制度”的学习培训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
县法制局局长尹召宏、监察局副局长杨恩梅就《条例》基本内容、“四项制度”、如何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对参训学员进行了学习辅导,帮助学员全面领会《条例》立法精神,了解把握《条例》和“四项制度”的主要精神,理解编制好本部门的办事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是《条例》所赋予的义务。
通过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了我县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和公共企事业单位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为确保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四项制度”贯彻工作的顺利开展,不断提高自身的透明度和服务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政府信息公开规范、有序运行,建设法治政府奠定了基础。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和行政问责办法、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等“四项制度”是时代所需、群众所盼,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及“四项制度”的贯彻落实任重而道远。全县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公共企事业单位将认真贯彻十七大精神,以改革的精神、创新的思维、务实的态度,扎扎实实地做好实施的各项工作,推动我县法治政府、阳光政府、服务政府的建设!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