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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河县地方税务局贯彻落实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再出实招

浏览量:3733   作者:江宗科  日期:2008/5/14

梁河县地方税务局贯彻落实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再出实招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行政问责办法、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等四项制度,梁河县地方税务局除成立领导小组、组织全体干部参加集中学习培训、自学和考试等措施外,近日又出实招,进一步推进四项制度的贯彻落实到位。

    一是制定了《梁河县地方税务局开展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实施案》。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四项制度对地税工作的指导思想和重要意义,细化了责任,明确了县局领导和各股室、各分局在贯彻落实四项制度中的工作职责、责任内容和所承担的责任;二是县局党组和党组成员根据省政府下发的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的精神,向州局及本单位内设机构和纳税人作出书面服务承诺。各股室、分局和工作人员结合本单位实际和本人工作岗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贯彻落实措施,在征收一线的工作人员,向本人所在部门及其纳税人作出书面服务承诺;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县局成立督察组,对各位和个人落实服务承诺等制度的情况进行适时监督检查,以确保服务承诺落到实处;四是建立奖惩问责责任机制。把贯彻执行四项制度的情况纳入“六好”创建考核,并作为提拔任用干部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执行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将按《问责办法》及《梁河县地方税务局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和行政管理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追究其相关责任。
文章来源:地税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