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成效明显
今年是全国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根据德安监管[2008]35号文件,关于在全州开展200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从6月1日以来,我县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为主线,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主题,多渠道、多形式广泛深入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月”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
为扎实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我县成立了由县委宣传部、公安局、安监局、总工会、团县委、广电局等六部门联合组成的活动领导小组,由县安监局负责“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实施,并指导各乡镇、各相关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转发了《德宏州开展200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通知下发后,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龚自春副县长主持召开了主办活动的六个部门和参加活动的10个部门的工作部署会议,明确了活动的具体内容以及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的职责。
进入“安全生产月”后,我县上下紧扣主题,突出重点,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大力营造全社会“治理隐患、防范事故”的良好氛围。6月3日,由景生安副县长代表县人民政府在电视上发表“治理隐患、防范事故”的主题报告,目的是引导和启发全社会重视人的生命价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隐患排查治理措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进入雨季,安全生产形势严峻,为确保我县境内各类在建项目的汛期安全生产,我县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认真组织开展了联合执法大检查活动,重点对在建水电站、重点建设施工现场、地质灾害易发点进行拉网式排查,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下达了汛期停产停业通知,责令企业及时撤出危险领域内的工作人员,做到严防死守,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这次“安全生产月”的宣传活动与联合执法大检查行动以及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开展,广泛调动了全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特别是企业法人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做到人人重参与、人人讲安全、人人查隐患、人人抓整改,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地推向深入,为推进全县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稳定好转和保障良好的安全生产秩序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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