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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河县三项措施认真贯彻执行州委“五不准”

浏览量:3310   作者:  日期:2008/8/22

梁河县三项措施认真贯彻执行州委“五不准”

 

 “不准吸食毒品,不准赌博,不准个人经商办企业,不准‘吃、拿、卡、要’,不准迟到早退”,这是在解放思想大讨论中,中共德宏州委州政府针对全州国家机关和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的“五不准”(德办发[2008]24),梁河县委、县政府为认真贯彻落实此精神,切实转变机关作风,增强干部队伍素质,树立党委政府形象,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优化干事创业环境,促进梁河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颁发了梁办发[2008]25号文件,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好“五不准”。

中共梁河县纪委、监察局、纠风办为认真开展好对国家工作人员吸食毒品、参与赌博、经商办企业、利用手中权力“吃、拿、卡、要”、不遵守工作纪律和工作秩序的清理清查,积极采取三项措施,加强对“五不准”的督促检查。一是成立了以县委常委、纪委书记李发昌同志为组长的梁河县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五不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二是成立三个工作小组,分别对国家工作人员吸食毒品、参与赌博、个人经商办企业、利用手中权力“吃、拿、卡、要”和工作纪律、工作秩序的督促、检查和落实;三是对工作落实不力、瞒报以及不按通知要求认真清理、清查和按时上报情况的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将对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进行责任追究,并按照相关程序启动问责。目前,各单位“五不准”工作的清理、清查、自检自查以及统计上报工作正在紧张有序的开展中。
文章来源: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