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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河县县城市容市貌“门前三包”责任书

浏览量:9634   作者:  日期:2008/9/1

梁河县县城市容市貌“门前三包”责任书

 

    一、县城市容市貌“门前三包”是指市容卫生、园林绿化、公共秩序三个方面门前维护管理工作责任。

   二、城区沿街店铺的“门前三包”应达到下列标准要求:

     1、市容卫生:门前无乱搭、乱挂、乱堆杂物现象;门店招牌、广告设置应整齐、规范、美观,装饰灯、霓虹灯完好,无破损、残缺和陈旧现象,门前要干净整洁,沿街店铺须自备垃圾容器置放于店铺门口,做好门前垃圾的收集,并自觉放入环卫收集车统一收集处置,严禁将垃圾倾倒堆放在人行道和车行道上。

2、园林绿化:门前无乱攀折扣和乱砍行道树行为,无乱踩踏绿地、绿化带现象。

3、公共秩序:门前秩序井然,无跨门经营和占道乱摆摊点行为;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辆摆放应符合规定要求,摆放规范、整齐、有序;下水道井盖、交通护栏、果皮箱、路灯设施、人行道步砖和园林设施以及休息坐凳等市政公用设施,应保持完好、整洁,无残缺、破损。

三、沿街店铺经营户应认真履行“门前三包”责任,保证责任区内的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公共秩序和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工作到位。对不履行和违反城区“门前三包”的单位和个人,县建设和环境保护局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给予曝光。

四、县建设和环境保护局乎吁县城广大居民共同参与监督“门前三包”责任的落实,发现有人违反“门前三包”责任的违法、违规行为时,应及时制止,并向城市监察大队举报。

举报电话:6161445

 

文章来源:县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