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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督导组到梁河检查指导“四项制度”工作

浏览量:3571   作者:  日期:2008/9/26

省政府督导组到梁河检查指导“四项制度”工作

 

923,省政府督导组一行3人,在州人民政府、州人事局、州法制局等相关部门领导的陪同下,深入梁河检查“四项制度”贯彻落实情况。督导组实地抽查了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交警大队、县地税局三个“窗口”单位,采取“问、查、看”等方式,对“四项制度”的开展情况进行了检查指导,并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对全县贯彻落实“四项制度”工情况汇报。

通过抽查和听取汇报,督导组对我县贯彻落实“四项制度”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一是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宣传动员工作深入广泛;二是工作抓得实。部门服务承诺的主要事项都是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三是工作抓得细。结合“四项制度”工作目标和基本要求,制定出台了“乡镇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考核办法”、“财税管理目标考核办法”、“领导干部、单位挂钩包村工作制度”、“县人民政府会议通报制度”等,能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紧密结合,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增强政府的执行力、公信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推动各项工作的发展。

在肯定工作取得初步成效的同时,督导组对今后我县贯彻落实“四项制度”工作提出了四个方面的宝贵建议:一是进一步扩大宣传的覆盖面,重点是加强对基层农村群众的宣传力度;二是对部门服务承诺的内容要进一步充实和完善,规范服务承诺的发布渠道。承诺的主要事项量化到部门领导、到股室、到岗位,明确负责人和责任人,明确办理和完成时限;三是解决工作中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促进部门、乡镇贯彻实施“四项制度”工作整体推进;四是进一步探索和拓展实施范围,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可将县级事业单位纳入工作试点。

文章来源:县人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