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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河县地税二分局认真组织落实《四项制度》

浏览量:3318   作者:张丽华  日期:2008/10/24

梁河县地税二分局认真组织落实《四项制度》

 

    10月17,梁河县地税二分局再次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了《德宏州地方税务局行政问责实施办法》、《德宏州地方税务局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实施办法》,进一步贯彻落实《四项制度》,为分局下一步工作明确了思路;要求全局干部要端正思想,落实好“两个办法”的推行和实施,改善服务态度,转变工作作风,增强责任意识,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全局各项工作又好又快的开展。

   通过学习,分局对干部今后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明确责任,提高观念意识;在工作中要严格按照“两个办法”做好分内、分外事,遵循做好“五个办”工作原则,方便纳税人,做好服务工作;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树立服务与管理并重理念,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和工作作风;在工作中要体现“三多三少”服务观念,为纳税人和社会公众提供规范、全面、热情、便捷、优质高效的纳税服务;三是规范工作流程,建立“AB角制”工作机制,在日常税收管理工作中,分局干部要尽快配对进入“AB角制”角色,干部之间要互为AB)角,相互协调、相互承担责任,不因工作岗位缺岗、空岗,而影响纳税人办理涉税事宜,真正做到让纳税人“少跑一趟、少问一次”,从而提高分局办事工作效率;四是权责分明,严格问责;全局干部要本着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相结合规范自己,坚决杜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个人主义造成问责现象发生,在工作中对纳税人表现出“冷、硬、顶、拖”态度,甚至出现“吃、拿、卡、要、报、占”等违纪违规行为,分局将严格按“两个办法”规定上报县局。  二分局  李有发

文章来源:县地税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