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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河县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动员大会

浏览量:3105   作者:李爱松  日期:2008/12/16

梁河县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动员大会

 

1215上午9时,梁河县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动员大会在梁河法院大会议室举行。参会人员有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分管领导,县直各相关单位负责人及法院全体干警。

   会上,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李培忠做了动员讲话,并提出工作要求: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组织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二、严格依法办事,着力提高执行效力,确保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依法有序进行。三、明确责任,通力合作,确保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取得实效。李书记希望大家要千方百计解决“执行难”问题。为维护法制权威,维护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会上,副县长龚自春宣读了县委关于成立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领导小组的文件。

    法院院长李勒腊宣布了活动实施方案。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一、准备、部署阶段。建立组织机构,由县委政法委组织协调、法院主办、有关部门联动、社会各界参与配合。法院成立领导小组,小组分为集中清理积案执行组、强制执行组、宣传组。二、实施阶段。我县共清理出执行案件124件,执行时间从200812月至2009630止。121014日,已在全县实施了一次为期5天的统一执行大行动,为此次执行争取了“开门红”;计划在春节前执结40件积案,尤其是涉及特殊困难群体、拖欠民工工资和“三养”案件尽快解决,召开一次兑现大会;春节后至2009630前正对未能执行的案件不定期开展大执行专项活动,再次召开一次兑现大会。三、总结阶段。活动结束后,及时汇报、总结经验、分析不足。

    实施方案要求,在整个执行过程中,要做到准备充分,重点明确,方法得当,纪律严明。对重点案件要做到“五定一包”,即定承包人员、定督办领导、定执行措施、定执行期限、定目标责任,包案到领导和个人。多有条件执行的案件要想方设法执结,对确有困难原因不能执结的要有证据证明。加大宣传、注重引导。在活动中,要加强案件情况沟通和信息报送工作,遇到重大情况和信息要及时上报领导小组。

文章来源:梁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