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三节”措施 力创节约型机关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系统深入开展节能行动和进一步加强节油、节电、节能减排工作的通知。梁河县地方税务局党组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组织学习了文件精神,对如何开展工作进行了分析、研究和讨论。为了认真开展好此项工作,结合我局实际和内部管理规定制定了具体的措施和规章。
本着“精打细算、勤俭节约”的原则,制定了《粱河县地方税务局职工食堂管理制度》、《梁河县地方税务局车辆管理制度》、《节能节电的管理规定》。对职工食堂实行严格的采买登记制度,办公室后勤管理人员对其进行认真检查落实,制作就餐人员一栏表,实行翻牌就餐制,避免不必要的浪费。严格食堂值班制度,加强防火、防盗、以免造成更大的经济损失。加强车辆管理,确保行车安全,延长车辆使用寿命,减少固定资产的投入。车辆的保养和维修由车班长提出,办公室主任审核,局长审批,财务室结帐。车辆一律不外借,一人出差一律不派车(领用票证等特殊情况除外),鼓励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健身房、乒乓球室活动时间一律不准超过晚9点,灯光球场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开灯。下班后及时关闭办公设备和用电器,减少待机能耗。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