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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河县地税局以实践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开展“11.28”专题案例警示教育活动

浏览量:2531   作者:刘加富  日期:2009/6/5

梁河县地税局以实践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开展“11.28”专题案例警示教育活动

 

近日,梁河县地税局在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结合部门工作实际,按照县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部署和安排,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开展了“11.28”专题案例警示教育活动。

    会议由监察室组织学习了《关于在全省各级干部和广大党员中深入开展“11.28专题案例教育的通知》(梁学组〔20098号)文件精神,并结合当前开展的学习实践活动,围绕地税“二次创业”,进行了广泛深入的学习讨论。在讨论中大家一致认为邹韶禄等人身为党的领导干部,但由于长期放松了政治思想学习改造,背弃党的理想信念和宗旨,权力观、利益观严重扭曲,私欲膨胀,以权谋私,其违纪违法行为性质恶劣,后果严重,影响极坏,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完全是咎由自取。我们一定要从中汲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真正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纪检组长江宗科还结合专题案例教育活动就下一步如何更好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分别从六个方面进行了强调:一是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及中纪委十七届三次全会精神,用科学发展观武装自己的头脑,做到为民务实清廉;二是要按照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要求,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大力树立和弘扬优良作风;三是要算好人生“七笔帐”,自觉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四是要注重预防,不断加强地税廉政文化建设,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严于律己,遵纪守法,廉洁从政;五是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严格贯彻落实四项制度及《德宏州国家工作人员十条禁令》和“五不准”有关规定,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有效的从源头上遏制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六是要弘扬新风正气,努力建设一支法治型、服务型、学习型、创新型、科学型、和谐型地税机关,永褒清正廉明地税形象。

文章来源:县地税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