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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河贯彻反腐倡廉法规有实效

浏览量:2677   作者:曹先贵何正涛  日期:2009/8/18

梁河贯彻反腐倡廉法规有实效

 

近来,梁河县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出台的《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等四个反腐倡廉的法规和文件,取得了较好实效。

梁河县纪委研究讨论了学习贯彻方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四个文件”的学习贯彻活动。85梁河县委专门组织召开处级干部及县委委员学习会,县委书记杨向宏要求:学习领会好中央“四个文件”精神,通过学习,树立法纪观念,强化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严格执行好法律法规,以典型案件为警示,总结经验教训。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执行好党纪党规、法律法规,依纪依法行政;结合本职工作,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对照检查,特别要重点针对工程项目建设开展检查,杜绝疏于管理、玩忽职守、失职渎职、贪污挪用专项资金的行为;严禁以任何借口和理由私设“小金库”。县纪委还组织召开全体纪检监察干部集中学习会,要求各纪工委监察分局做好各自联系单位学习贯彻活动的督促落实。

据统计,全县共有91个单位部门、5个企业组织了学习贯彻,其中集中参学领导干部2026人,组织学习贯彻会议96次,开展宣传91次。同时全县89个单位部门还安排干部职工开展自学活动,认真领会“四个文件”精神,确保每名干部职工受到教育,有力地促进全县党员干部遵纪守法,实现依法行政、依规办事、勤政廉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