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安排部署下一阶段林权纠纷调处工作
梁河县自
会议要求,在下一阶段的林权纠纷调处工作中,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林权纠纷调处工作的重要性,把林权纠纷调处工作作为自己的重要职责,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强化工作措施;要始终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采取“领导负责,小组包案”的工作措施,继续坚持“户与户的纠纷不出组,组与组的纠纷不出村,村与村的纠纷不出乡,乡与乡间的纠纷不出县,县与县的纠纷不出州”的调处机制,划分责任区,明确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明确办理时间和办理要求,把纠纷调处好、把矛盾化解好;要坚持好“三个最大限度”、“三个问计”、“三个有利于”的原则,即:坚持最大限度的不走法律程序,尽量协商解决,最大限度的不走行政裁决,最大限度的尊重群众意愿。坚持既问计于官,又问计于民,更问计于纠纷双方的意见。坚持有利于长期的和谐稳定,有利于解决问题,有利于持续发展的要求,做到事实清楚、程序合法、手续齐全,不留后遗症,力争调处一起就稳定一起,调处一块就稳定一块,提高调处成功率,确保林权纠纷不反弹。
县委、县政府领导要求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把林权纠纷调处工作作为第三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内容来抓,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与保持农村和谐稳定紧密结合起来、与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用林权纠纷调处工作来检验学习实践活动和贯彻四中全会精神的成果。把思想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上来,统一到省、州检查组的要求上来,把做好林权纠纷调处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党的惠民政策“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好。按照“纠纷成功调处数量和调处面积达到两个95%”的要求,务必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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