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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许可事项:印刷经营许可证(其他印刷品)

浏览量:1675   作者:  日期:2009/11/26

设定依据

《印刷业管理条例》、《印刷业经营者资格条件暂行规定》、《云南出版管理条例》

数量限制

申请单位(人)提交的材料

1、申请书;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的通知书;3、章程;4、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或租赁意向书;5、资金信用证明;6、设备清单;企业法人及主要生产、经营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8、《印刷法规培训合格证书》;9、有承印验证、登记、保管、交付、销毁等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

审批条件

1、有企业或单位的名称、章程;2、有确定的业务范围;3、有适应业务需要的固定生产经营场所、厂房建筑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且不在有居住用途的场所内;4、有适应业务需要的生产设备和资金,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5有适应业务需要的组织机构和人员。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必须取得县级以上出版行政部门颁布的《印刷法规培训合格证》;6、有健全的承印验证、登记、保管、交付、销毁等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

审批部门、

联系电话

德宏州新闻出版局     06922112122

承办机构

德宏州新闻出版局

审批程序

审批单位(个人)向州新闻出版局提出申请→填写印刷企业申请登记表提交有关材料→州新闻出版局审核批准→领取《印刷经营许可证》。不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审批时限

90日内

收费标准及依据

云计收费[2003]1038

监督电话

2112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