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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劳动力市场招聘、求职须知

浏览量:1118   作者:  日期:2009/11/26

求职须知

一、求职应聘应持下列有效证件
  1.居民身份证及免冠小一寸近照一张
  2.《就业证》、学历证书及相关证件
二、详细填写求职登记表,求职登记表有效期限最长3个月。
三、求职者应按照推荐介绍信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洽谈,并在15日内反馈面试结果。如不反馈面试结果,视作放弃就业机会或已经就业,注销求职登记。
四、求职者被录用后,有权督促用人单位办理录用登记备案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五、求职者成功就业后需要交纳择业介绍成功费。

用人单位招聘须知


一、招聘登记,应持下列有效证件和材料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
2、招聘简章;
3、经办人员居民身份证。
二、用人单位可采用职业介绍前台匹配推荐、参加招聘会等方式在本中心招聘人员。
三、招聘信息经审核后,可以通过本中心信息显示屏、信息栏、多媒体查询机等形式发布,信息有效期为1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