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线电台站设置审批程序
1、申请人:填报《无线电频率台站行政许可申请书》并提交相应的材料。
管理部门:审核申请事项是否为本部门的许可项目及提交的材料是否齐备、规范、属实。如是,则受理并转入下一程序;如否,则不予受理,将材料退回给申请人,并说明原因。
2、管理部门:申请事项是否为本级管理机构直接审批。如是则转入下一程序;如否,则先作预审,并报送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审批。
3、管理部门:作出是否许可决定。如是则转入下一程序;如否则告知申请人,并说明原因。
4、管理部门:申请人填报国无管表1和相应的台站资料表。
5、管理部门:检测验收台站或网络的技术指标是否合乎许可内容及有关规范。
6、管理部门:发放台站执照,缴纳频率占用费。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