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经批准开业并核发道路货运经营许可证的业户,应提增车申请和相关证明。、
2、经道路运政机构批准后,方可购置营运货车。
3、经批准购置的营运货车,挂牌后持驾驶员上岗证、行驶证、购置附加费证,到道路运政机构领取和填写《山东省道路货物运输业户(新增项目、扩大规模)申请、查验登记表(2)》。
4、购置外籍的营运货车的,购买者提供原车籍地道路运政机构开具的《营运车辆转籍通知单》及营运档案;其它手续按新增车办理。
5、经查验和审批后,办理营运证。
1、经批准开业并核发道路货运经营许可证的业户,应提增车申请和相关证明。、
2、经道路运政机构批准后,方可购置营运货车。
3、经批准购置的营运货车,挂牌后持驾驶员上岗证、行驶证、购置附加费证,到道路运政机构领取和填写《山东省道路货物运输业户(新增项目、扩大规模)申请、查验登记表(2)》。
4、购置外籍的营运货车的,购买者提供原车籍地道路运政机构开具的《营运车辆转籍通知单》及营运档案;其它手续按新增车办理。
5、经查验和审批后,办理营运证。
主办单位:梁河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梁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滇ICP备17006871号-1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6号 地址:梁河县遮岛镇振兴路9号
电话: 0692-6161371 0692- 6168254 政府网站标识码:5331220006 常见问题
24小时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692-21213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