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立法目的是什么?
答:为了规范广告活动,促进广告业的健康发展,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发挥广告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积极作用。
什么是广告?
答:广告是指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承担费用,通过一定媒介和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地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所提供的服务的商业广告。
商业广告有哪些要素?
1、广告费用由做广告的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承担;
2、广告的目的介绍广告主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
商业广告分为直接或者间接两种形式,间接形式发布广告主要有哪些方式?
答:一是通过新闻媒体、以新闻报道形式(包括其他非广告信息)取得广告效益;二是在各类广告媒体发布公益广告时,以赞助方式署名取得广告效益;三是通过商品推荐等活动,由活动的组织者发布信息,取得广告效益;四是通过在电影、电视片待艺术表现中穿插某些特定的镜头、场面、台词等,取得广告效益。
认定间接广告的依据,除了已经产生广告效益的事实根据外,主要应证明广告主为取得广告效益是否支付过费用。
广告发布形式都有哪些?
答: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电影、路牌、橱窗、印刷品、霓虹灯等媒介或者形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刊播、设置、张贴广告。具体包括:
(一)利用报纸、期刊、图书、名录等广告;
(二)利用广播、电视、电影、幻灯等播映广告;
(三)利用街道、广场、机场、车站、码头等的建筑物或设置路牌、霓虹灯、电子显示牌、橱窗、灯箱、墙壁等广告。
(四)利用影剧院、体育场(馆)、文化馆、展览馆、宾馆、饭店、游乐场、商场所内外设置、张贴广告;
(五)利用车、船、飞机等交通工具设置、绘制、张贴广告;
(六)通过邮局邮寄各类广告宣传;
(七)利用馈赠实物进行广告宣传;
(八)利用其他媒介和形式刊播、设置、张贴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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