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社会团体,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 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数不少于50个;
2. 有规范的名称、章程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3. 有固定的住所;
4. 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5. 有规定最低限额的注册资金;
6. 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成立社会团体,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 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数不少于50个;
2. 有规范的名称、章程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3. 有固定的住所;
4. 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5. 有规定最低限额的注册资金;
6. 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主办单位:梁河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梁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滇ICP备17006871号-1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6号 地址:梁河县遮岛镇振兴路9号
电话: 0692-6161371 0692- 6168254 政府网站标识码:5331220006 常见问题
24小时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692-21213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