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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外广告登记

浏览量:860   作者:  日期:2009/12/21


序号

项目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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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户外广告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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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别及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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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依据

《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第2条、第4条规定:利用户外场地、建筑、路牌、电子显示(牌)屏、交通工具等设置、悬挂、张贴广告应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未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任何单位不行发布户外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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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对象及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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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1、依法取得与申请事项相符的经营资格;2、拥有相应户外广告媒体的所有权或使用权;3、广告发布地点、形式在国家许可的范围内,符合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的要求;4、户外广告媒体一般不得发布各类非广告信息,有特殊需要的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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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程序

1、向发布地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出申请,填写《户外广告登记申请表》(申请应当在广告发布前30日提出);2、提交《户外广告登记申请表》,并提交有关登记所需证明材料。3、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证明材料齐备后予以受理。4、经审查符合规定的,核发《户外广告登记证》(样式附后)并由登记机关建立户外广告登记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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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自发出受理通知书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准或不准的行政许可决定,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行政许可申请人颁发、送达行政许可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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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情况

按照具体行政性收费项目及标准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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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状态

在本部门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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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部门名称

梁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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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邮编

梁河县遮岛镇南甸路152    679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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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  800-1130          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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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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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表格下载

《中国企业登记网》(http://qyj.saic.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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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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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