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交资料
1、《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2、《身体条件证明》(县级或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
3、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常住人员:居民身份证;
暂住人员:居民身份证和居住、暂住证明;
境外人员:入境身份证明和居留证明(外国人:居留许可;港澳:暂住人口登记表)
现役军人:居民身份证;属于军人(含武警)、军队未统一办理《居民身份证》的,应当提交军队有关部门核发的《军官证》、《士兵证》、《军官离退休证》等有效军人身份证件。
4、白底彩照5张(要求:近期一寸彩色白底正面免冠,穿便服,头部应占相片长度约2/3,相片规格为32×22毫米)。
二、相关规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1)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
(2)吸食、注射毒品、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3)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二年的;
(4)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
(5)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未满三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初次准予申请的准驾车型及对应的身体条件和年龄要求:(暂住人员只能申请C1、C2、C3、C4准驾)
申请准驾 年龄(周岁) 身高 视力(可矫正)
A3 21-50 155cm以上 5.0以上
B2 21-50 155cm以上 5.0以上
C1 18-70 无要求 4.9以上
C2 18-70 无要求 4.9以上
C3 18-60 无要求 4.9以上
C4 18-60 无要求 4.9以上
D 18-60 无要求 4.9以上
E 18-60 无要求 4.9以上
辨色力:无红绿色盲。
听力:两耳分别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别声源方向。
上肢: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三指健全,肢体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
下肢:运动功能正常。申请驾驶手动挡汽车,下肢不等长度不得大于5厘米;申请驾驶自动挡汽车,右下肢应当健全。
躯干、颈部:无运动功能障碍。
3、驾驶技能准考证明的有效期为二年,申请人应当在有效期内完成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
4、预约考试科目二,应当符合下列规定:(1)报考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满十日后预约考试;(2)报考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统怠⒋笮突醭底技莩敌偷模谌〉眉菔患寄茏伎贾っ髀蘸笤ぴ伎际浴?
5、预约考试科目三,应当符合下列规定:(1)报考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满二十日后预约考试;(2)报考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满三十日后预约考试;
(3)报考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满四十日后预约考试;(4)报考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满六十日后预约考试。
6、每个科目考试一次,可以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合格的,本科目考试终止。申请人可以重新申请考试,但科目二、科目三的考试日期应当在二十日后预约.
三、办理程序
申请人携带资料自行联系驾驶员培训学校学习驾驶技术,由驾驶员培训学校代办科目一、二、三各科目预约考试(申请汽车类驾驶证还须预约长途训练),按约定的时间进行各科目考试。科目三考试合格后领取《考试合格凭证》,5个工作日后凭身份证、《考试合格凭证》到车管所办证大厅1号窗领取驾驶证。
四、工作时限
五个工作日
五、业务咨询电话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节假日除外)
六、业务办理的法律法规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91号)
七、违法处罚的法律法规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91号)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