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公安局关于严格贯彻执行
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倡议书
全县公安民警、职工、辅警:
当前,梁河县公安机关正在深入开展队伍教育整顿,集中整治贯彻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不到位问题等顽瘴痼疾。为推动“三个规定”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促进公安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现向全县公安民警、职工、辅警提出如下倡议:
一、坚决做到全面、如实记录过问案件情况,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二、坚决做到不在工作任何环节以任何方式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
三、坚决杜绝非履行职责或者超越职权对案件处理协调督办,提出倾向性意见、具体要求等行为;
四、坚决做到不违规过问在办案件案情及进展,为案件当事人或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亲属转递涉案材料、打探案情、通风报信;
五、坚决做到不要求或邀请办案人员私下会见案件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以及其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人;
六、坚决做到不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违规接触、交往;
七、坚决做到不泄露公安机关办案工作秘密或者其他依法依规不得泄露的情况;
八、坚决做到不为当事人推荐、介绍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律师、中介组织介绍案件,要求、建议或者暗示当事人更换符合代理条件的律师;
九、坚决做到不在委托评估、拍卖活动中徇私舞弊,与相关中介组织和人员恶意串通、弄虚作假、违规操作;
十、坚决杜绝违反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其他行为。
让我们共同努力,认真按照“三个规定”要求执法办案,营造良好法治环境,自觉接受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为推动法治梁河建设不懈努力!
梁河县公安局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9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