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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梁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109号建议的答复

浏览量:4677   作者:  日期:2021/7/7


雷世坤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计生宣传员报酬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梁河县计划生育工作作出的努力和贡献。

您所提的关于提高计划生育宣传员报酬的建议提得很好,着力考虑基层计生干部的实际问题我县从1981年起开始在每个村公所设置计划生育宣传员岗位,2003年村计生宣传员的补助是每月350元(含省、州补助120元),2007年中央、省、州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决定》中明确要求各级政府要提高村(社区)计生宣传员的报酬。我县从2012年起将计生宣传员的补助由每月520元提高到了每月960元(含省、州补助240元)。

根据《中共德宏州委 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德发〔2009〕9号)第十四条“到2010年,村级计划生育宣传员月报酬不低于村委会主要干部月报酬的80%”的规定,我局曾多次请求县人民政府将村(社区)计生宣传员的报酬提高到村委会主要干部月报酬的80%。但由于我县财政比较困难,均未通过。

在下步工作中,我局仍继续向县委县政府请示帮助提高计划生育宣传员的报酬问题,还请您在以后的工作中继续给予理解和支持。


梁河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5月17日


文章来源:梁河县卫生健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