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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对梁河县政协十五届六次会议第6号提案的答复

浏览量:4522   作者:  日期:2021/7/7

董忠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帮助解决芒东镇罗岗村拱拇自然村文化传习所建设资金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县民宗局所实施的省级民族文化传承保护与发展项目为少数民族文化传承的相关培训,项目由省级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进行评审。多年来严格要求不能实施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否则一经上报的项目便不能通过评审。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县民宗局将积极向省州争取项目资金给予帮助解决。在今后的工作中,希望您能给予我们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