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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河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对政协梁河县第十五届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63号提案的答复

浏览量:7609   作者:  日期:2021/7/8


克炳兰3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被征收农民安置地的提案,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近年来梁河县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经济发展重要指示精神,梁河县经济持续高质量发展,其中各个重大项目顺利落地见效,得益于被征地农户的支持与配合。梁河县自然资源局作为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将按照县人民政府要求依法依规妥善处理被征地农户安置点。

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对征地制度进行较大修改,突出公共利益需求,缩小征地范围,对安置点用地保障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局将与遮岛镇人民政府对接联系,探索新的保障方式,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掌握安置点需求情况,分类处置。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安置点,我局将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中进行调整,调整后不占用农用地的安置点由遮岛镇办理集体土地划拨手续,对占用农用地的安置点由我局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后再由遮岛镇办理集体土地划拨手续。

在下步工作中,我局将积极加强与各乡镇联系,提前谋划,及时掌握安置点建设情况,努力保障全县安置点建设用地需求。

 

2021520

 

文章来源:梁河县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