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大厂乡永安寨扶贫互助社于2015年5月12成立登记,住所在大厂乡永安寨村民委员会,法定代表人:杨清学,登记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533122MJT317544F,业务主管单位:梁河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经梁河县大厂乡永安寨扶贫互助社申请,梁河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审查,梁河县民政局批准,梁河县大厂乡永安寨扶贫互助社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注销。梁河县大厂乡永安寨扶贫互助社注销后,若出现遗漏债权债务,由杨清学享有和承担。
特此公告!
梁河县民政局
2021年8月3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