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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河县人民政府关于举行《梁河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测算结果(草案)》 听证会的公告 (第1号)

浏览量:53758   作者:  日期:2021/8/23

为了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在梁河县征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测算工作中充分发扬民主,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增加重大事项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规定的要求,县人民政府决定举行《梁河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测算结果(草案)》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梁河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测算结果(草案)》是否合法、适当,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和地点

具体会议时间、地点,将在2号公告另行通知。

三、听证代表和旁听人

(一)听证代表

本次听证会听证代表名额为34人。

1、本县年满18周岁,涉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工作有关或者关注该项工作的公民30人,从不同职业、不同地区的申请人员中选择确定。

2、本县人大代表或者政协委员、专业技术人员、法律工作者4人。

3、第1项或第2项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县自然资源局推荐或邀请产生。

(二)听证旁听人

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并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旁听人员3名,旁听人员不享有发言权。凡身体健康,年龄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有意参加旁听的公民,均可报名。旁听人员按报名先后顺序产生,满额为止。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有意参加的听证会参加人、听证会旁听人员的可持本人身份证、听证会报名表到梁河县自然资源局报名或通过网络报名。

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化程度、公民身份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等。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开始报名。

联系人:肖娟,联系电话:0692-3019613

邮箱:lhxkflysp@163.com

报名截止时间:2021825日。

五、听证会参会通知

梁河县人民政府将于2021825日前核实并确定听证代表和旁听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在梁河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刊登第2号公告,公布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听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并将听证等资料送达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

六、相关要求

听证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会,不得委托他人参加,在听证会前准备发言提纲。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经确定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特此公告

 

附件:听证会报名表

 

 

 

                 

                     2021823

 

 

 《梁河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测算结果(草案)》听证会报名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民族

 

 

职业

 

 

文化程度

 

 

公民身份号码

 

 

工作单位及职务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手机

座机

电子邮箱

 

 

是否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注明省州市乡)

 

 

报名参会理由

 


文章来源:梁河县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