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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河县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公告(梁政土征告〔2022〕1号)

浏览量:23529   作者:  日期:2022/3/2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为实施《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梁河县2021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的批复》云自然资复〔202249,需征收遮岛镇振兴社区、弄么村民委员会,河西乡芒陇村民委员会,芒东镇芒东村民委员会集体土地。现将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土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

(一)批准机关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二)批准文号云自然复〔202249

(三)批准时间202237

(四)批准用途国有建设用地。

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

所有权人:本次征收涉及遮岛镇3个社区(团结社区、勐底社区、弄么社区)5个村民小组(团结第一村民小组、团结第二村民小组、弄么村民小组、谢家坡村民小组、新寨村民小组),河西乡1个村委会(芒陇村民委员会),芒东镇1个村委会(户那村民委员会)1个村民小组(杨柳河村民小组),大厂乡1个村委会(大厂村民委员会)1个村民小组(上大厂第二村民小组)

(二)位置:征收四至界限详见征地范围示意图。

(三)地类及面积:集体土地27.68公顷,其中:农用地25.2806公顷(耕地17.8659公顷、林地4.3002公顷、园地0.2641公顷、其他农用地2.8504公顷)、建设用地2.0619公顷、未利用地0.3375公顷。涉及征收遮岛镇团结社区第一村民小组2.6172公顷、团结社区第二村民小组2.6172公顷、勐底社区4.3212公顷、弄么社区2.0139公顷、弄么村民小组1.8633公顷、谢家坡村民小组4.412公顷、新寨村民小组5.802公顷、河西乡芒陇村民委员会0.3771公顷、芒东镇户那村民委员会杨柳河村民小组1.439公顷、大厂乡大厂村民委员会上大厂第二村民小组0.2063公顷。

用途:作为梁河县2021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使用。

三、有关事项

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社会保障等相关工作由梁河县人民政府按照《梁河县2021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征地补偿安置公告》(梁政征补公告〔202102号)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执行,并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特此公告。

 

附件:梁河县2021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农用地转用

及土地征收范围示意图           

 

                 梁河县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4日

梁河县2021年第二批农用建设转用地及土地征收范围示意图(一)

梁河县2021年第二批农用建设转用地及提低征收范围示意图

 

 梁河县人民政府

                  2022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