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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泊革命”督察在行动--梁河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陈绍攀率队督察河湖长制工作

浏览量:3036   作者:  日期:2022/6/20

为加快推动河湖长制从“有名有责”到“有能有效”,6月17日,县人大常委会成立督察组,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县河湖长制副总督察陈绍攀为组长,县人大农环委主任韦韦、县水利局局长、县河湖长办主任罗加强、州生态环境局梁河分局局长黄跃斌为成员的督查组对全县河湖长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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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组采用现场督查和暗访督察的方式,对梁河县境内流域的南底河、龙江(勐养段)、萝卜坝河、曩宋河、曩滚河、撒来河、三岔河、勐科河等河流进行河湖长制工作督察,对全县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主要任务实施情况以及各县级河湖长、河湖长办和相关单位在巡河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媒体曝光、公众反映强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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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对现场实地察看,听取县河长办主任、各乡镇河湖长办负责人对河湖长制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深入了解河湖长制工作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督察组对我县河湖长制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我县在河湖管理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方面构建了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促进了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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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绍攀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加强组织建设,细化工作举措,坚决贯彻落实“湖泊革命”攻坚战,扭转河湖保护治理的严峻形势,努力打造美丽梁河,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生态环境。要落实责任,加快推进乡级河湖划定,强化各级、各区域河湖长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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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绍攀要求:一是抓责任落实。县、乡、村三级河长要明确责任,亮出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和高效协调的工作机制。二是抓任务落实。围绕河湖长制目标任务,坚持更广联动,凝聚多方力量,协调上下游、左右岸联防联控,把水污染防治、水环境保护、水安全提升等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三是抓监管落实。加大对各级“河湖长履职情况、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监督考核,强化督查推进,严肃问责机制,为推动落实“河湖长制”、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有力保障。四是抓宣传落实。充分利用小广播、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加强对河湖长制相关知识的宣传,增强群众的爱河、护河意识,制定完善村规民约,采取疏堵相结合的方式,从源头治理,逐步提高群众的环保意识。

文章来源:县河湖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