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自然资源局
梁河县统计局
(2022年6月20日)
2018年9月,按照国家、省、州统一部署,我县组织开展梁河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三调”全面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历时3年,县、乡、村干部职工及专业技术人员共819名先后参与,汇集了40927个调查图斑数据,全面查清了全县土地利用现状。
现将梁河县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16034.32公顷(24.0515万亩)。其中,水田9641.64公顷(14.4625万亩),占60.13%;水浇地65.99公顷(0.0990万亩),占0.41%;旱地6326.69公顷(9.4900万亩),占39.46%。
(二)园地2723.88公顷(4.0858万亩)。其中,果园313.41公顷(0.4701万亩),占11.51%;茶园2220.42公顷(3.3306万亩),占81.52%;其他园地190.05公顷(0.2851万亩),占6.97%。
(三)林地84230.31公顷(126.3455万亩)。其中,乔木林地78953.53公顷(118.4303万亩),占93.74%;竹林地1259.34公顷(1.8890万亩),占1.50%;灌木林地1779.67公顷(2.6695万亩),占2.11%;其他林地2237.77公顷(3.3567万亩),占2.65%。
(四)草地362.21公顷(0.5433万亩)。其中,人工牧草地3.43公顷(0.0051万亩),占0.95%;其他草地358.78公顷(0.5382万亩),占99.05%。
(五)湿地156.8公顷(0.2352万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我县涉及其中1个二级地类。其中,内陆滩涂156.8公顷(0.2352万亩),占100%。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3785.23公顷(5.6779万亩)。其中,建制镇用地382.03公顷(0.5730万亩),占10.10%;村庄用地3122.58公顷(4.6839万亩),占82.49%;采矿用地201.05公顷(0.3016万亩),占5.31%;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79.57公顷(0.1194万亩),占2.10%。
(七)交通运输用地1463.41公顷(2.1951万亩)。其中,公路用地699.83公顷(1.0497万亩),占47.82%;农村道路763.51公顷(1.1453万亩),占52.17%;管道运输用地0.07公顷(0.0001万亩),占0.01%。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119.35公顷(1.6790万亩)。其中,河流水面782.69公顷(1.1740万亩),占69.92%;水库水面150.93公顷(0.2264万亩),占13.49%;坑塘水面84.63公顷(0.1269万亩),占7.56%;沟渠68.5公顷(0.1028万亩),占6.12%;水工建筑用地32.6公顷(0.0489万亩),占2.91%。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县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准确分析原因,深入揭示发展变化趋势,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自然资源管理工作。要坚持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持底线思维,压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坚持问题导向,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完成国家规划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要坚持系统观念,强化规划引领作用,因地制宜,统筹生态建设。要坚持节约集约,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应用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
“三调”成果是我县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推进县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梁河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梁河县自然资源局 梁河县统计局
2022年6月20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