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梁河县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第一次会员大会在县委党校召开。
会议听取了县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筹备组筹备工作情况报告;审议通过了《梁河县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章程》;选举产生了第一届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领导班子,们德昌当选为会长,段曰朝当选为副会长,沈新野当选为秘书长兼法定代表人。
会议指出
成立县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是梁河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及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州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梁河全面深入持久地开展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全县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建成包容性更大、凝聚力更强的命运共同体。
会议要求
各会员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把创建工作扛在肩上,落到行动上。要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激发创新发展活力,着力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促进各民族团结统一,守望相助、手足情深。要进一步发挥凝心作用,促进各民族共同进步、协调发展,实现共同富裕。各成员单位要落实一把手抓创建,并与基层党建、绿色发展、乡村振兴等同研究、同谋划、同部署,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为建设“葫芦丝之乡·康养新梁河”作出贡献。
当选会长们德昌做表态发言,将努力把促进会打造成各族群众增进情感,交流共促团结进步和繁荣发展的平台。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