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加鸾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义务教育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工资待遇的提案》,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将该提案交由梁河县财政局办理。经我局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义务教育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工资待遇的问题,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已提请梁河县第十九届人民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进行研究,并原则同意提高临聘人员工资待遇,但鉴于当前我县财政收支矛盾,县级财力难以全部保障所有刚性支出的情况下,只能视财力情况逐步解决。
龚加鸾委员,您提出的提案很好,希望您一如既往关心、支持、理解财政工作。
梁河县财政局
2023年6月6日
(联系人及电话:赵女士 0692-3019061)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