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根据《中共梁河县委关于杨恩平等21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梁委〔2023〕13号)精神,2023年4月3日,经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现将杨恩平等21名同志任免职通知如下:
杨恩平 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信访局局长(兼);
胡一乾 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挂职1.5年);
余 洁 任县司法局遮岛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排建兰 任县司法局大厂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杨荣林 任县司法局芒东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魏雨珂 任县投资促进局副局长;
杨善磊 任县投资促进局副局长;
孙家本 任县投资促进局局长,免去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徐开舜 任县司法局副局长,兼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县司法局遮岛司法所所长职务;
杨 莹 任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兼县接待办公室副主任(事业副科,管理八级),执行试用期至2023年9月,免去县投资促进局副局长职务;
冯 杰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任县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梁 攀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任县公安局平山派出所所长;
寸待杰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任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副大队长;
赵兴蓉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任县司法局九保司法所所长;
张 林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任县司法局平山司法所所长;
濮从辉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任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李新尧 免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信访局局长(兼)职务;
金浩宇 免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挂职)职务;
瞿庆祥 免去县司法局副局长、兼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龚仁旺 免去县司法局大厂司法所所长职务;
曹明飞 免去县投资促进局副局长职务。
梁河县人民政府
2023年4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