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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梁河县财政局2017年部门 预算编制的说明

浏览量:6462   作者:  日期:2017/3/1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州财政、税收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制定全县财政发展目标和中长期规划;参与研究制定综合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调控经济运行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

(二)贯彻执行国家财政、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财务会计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监督执行财政、税收、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财务会计的地方性法规;制定和监督执行财政、财务、会计、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的规章制度;在职责范围内参与办理涉及财政、税收、政府债务等方面的涉外事务。

(三)编制全县年度预决算草案,执行县人代会批准的财政预算,依法管理财政收支;编制全县年度财政决算;受县政府委托,向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县年度财政决算;管理中央省州拨款和县级财政收支;管理行政机关和财政供给经费事业单位银行开户;会同县发展计划局审核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管理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和罚没收入票据;管理县级预算外资金和财政专户;负责彩票发行、监督、管理工作和管理募集资金;管理政府性基金和专项资金。

(四)根据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制定全县财政税收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和监督,负责全县非税收入的征管。

(五)拟定县与乡的财政预算管理体制,合理划分财力;指导监督乡镇财政工作,合理调度资金、监督预算执行。

(六)管理和监督县级公共支出;贯彻执行国家、省、州规定的支出政策和开支标准,并结合县情出台需要由县规定的支出政策和开支标准;执行政府采购政策,指导政府采购工作;监督执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七)办理和监督县级财政经济发展支出,包括基本建设项目拨款,科技三项费用,挖潜发行资金、支农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等。

(八)参与全县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和政策、措施的研究制定;制定全县社会保障资金财务管理制度;管理县级财政社会保障支出;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实施财政监督;管理县级社会保障基金专户;参与制定住房、国有土地使用制度等改革政策。

(九)拟定和执行财政与企业的分配政策,贯彻并监督执行《企业财务通则》和分行业的财务制度,制定全县性的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办法。

(十)拟定和执行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的政策、改革方案、法规制度和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国有资本金权属界定、产权登记、产权转让、国有股权管理、清产核资,产权纠纷调处;制定国有资本金收益分配政策,监缴县管国有资本金收益,负责资产统计、评价和资料汇总工作。

(十一)管理政府性债务,执行国家、省、州债务管理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管理外国政府和经济组织的贷款;统一管理县级政府的债权债务,研究政府债务状况,拟定防范政府债务风险的措施。

(十二)管理和指导全县会计工作,监督执行会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负责会计委派制试点工作;指导、管理和监督社会审计工作;组织和管理会计人员教育培训。

(十三)监督检查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监督全县各部门 的财务活动,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对违反财经纪律的事项进行检查和处理。

(十四)制定全县财政教育规划,组织全系统财政干部培训;负责财政宣传和财政信息工作。

(十五)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主要工作

2017年,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财政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积极支持全县经济及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力组织财政收入,切实提高政府保障能力:不断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努力加大对社会发展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继续深化各项财政改革,稳步构建公共财政体制;努力强化财政与会计监督,积极推进依法理财。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财政局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编制方法、总体思路等内容。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科学发展观,根据财政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的总体要求,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做到“四个确保”,即保工资、保民生、保运转、保稳定;加强财政资金支出管理,强化财政专项资金和项目资金管理,为实现年初的各项目标任务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34,其中:行政编制23人,工勤编制1人。在职实有34人,其中:财政全供养34人。离退休人员26人,其中:退休26人。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基本情况分布图表等)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财政局财务总收入477.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81.1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6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2.62万元。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77.7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77.7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77.71万元(本级财力477.71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77.71元,其中:基本支出477.71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10601(类)-行政运行(款)”支出,主要反映财政事务支出(对“款”解释说明)、“2080501(类)-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款)”支出,主要反映离退休人员的支出。22100201-住房保障支出(款),主要反映住房公积金支出。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总收支占比分布图表等)

(一) 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财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77.71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56.3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41.03%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2.63%。(人均情况由各部门自行确定)与上年对比增加116.73万元,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政策性增资、津补贴增加、基本工资标准增加等。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分布图表等)

(二) 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财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万元,无开支。与上年对比0,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无。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分布图表等)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梁河县财政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2.53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梁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无。

五、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地方财政上划完中央、省级财政收入之后地方留成部分收入,它主要是体现地方三级财政分税制体系的税收分成情况。

2、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