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仕益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帮助解决九保阿昌族乡勐宋村委会上茂福自然村进村道路硬化资金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梁河县财政运转困难,特别是今年以来,财政收支矛盾愈发突出,有限的财政资金用于保障“三保”支出,无法安排相关资金投入。
二、梁河县审计局不是项目管理实施部门,没有相关项目和资金安排,无法从单位帮助解决进村道路硬化资金实施项目。
三、梁河县审计局就您提出的建议,与县乡村振兴局、九保乡党委政府进行了沟通对接,在下步乡村振兴项目规划申报中,将勐宋村上茂福自然村进村道路硬化纳入乡村基础设施项目打包上报实施。
下步,县审计局将就您提出的建设,加强与县乡村振兴局、九保乡党委政府的沟通协调,做好项目申报和实施跟踪落实,争取年内纳入项目计划,下年度实施。
再次感谢您的建议!无论此项工作能否及时解决,我们将会一直关注,并将相关工作事项及时与您对接。
梁河县审计局
2023 年8月1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