晏开所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龙窝温泉水源保护及出水口周边生态环境保护的提案》,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龙窝温泉周边无非法采石采砂。温泉既是地下水,也是地热资源,具有水资源和矿产资源的双重属性,其科学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等工作涉及多部门协同开展。一直以来,我局一直严厉打击非法开采地热违法行为,强化矿产资源监督管理;切实履职尽责,及时发现、有效遏制和查处矿产资源违法行为,针对你所提出的龙窝温泉周边。现目前我局核实发现共有4处违反规定取水行为,我局及时发出整改通知书后,相关主体单位已进行整改,下一步的工作中我局将加大巡查力度,做到早发现早处理。
2020年以来我局对全县地热温泉全面进行摸底,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全县温泉做了全面调查并形成开发利用报告。并将梁河县境内有开发价值的温泉纳入第四轮矿产资源规划,待第四轮矿产资源规划通过后即可出让矿权进行开发利用。我局将发挥好部门的行业、业务管理,积极发现违法线索,进一步加大打击非法开采地热资源的违法行为,切实保护自然资源,维持地热资源依法依规有序开发。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们的工作的支持和理解,请您一如既往继续的对我们工作关心和支持。
梁河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6月9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