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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梁河县第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83号建议的答复

浏览量:1669   作者:  日期:2023/10/27

梁河县乡村振兴局按照有关规定积极与建议代表沟通协商,认真办理梁河县第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有关建议,现将办理答复情况公布如下。

对梁河县第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83号建议的答复

 

 孔连兴 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光伏资金管理使用方案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光伏资金管理使用方案的建议”已收悉。从建议内容中我们得知您提出的建议主要是进一步调整完善光伏资金管理使用方案,增加部分资金用于村委会公益事业建设及村委会办公经费。您提出的建议代表了群众的心声,县委、县政府也十分关心关注。对于您提出的建议我们一是加大对有光伏电站的村进行调研走访,充分听取多方意见建议;二是积极向省州及县委县政府做汇报,在现有的收益分配基础上进行适当调整补充。

 

 

 

 

 

梁河县乡村振兴局

2022年6月22日

 

 

(联系电话:0692-6161341)

文章来源:梁河县乡村振兴局